政策解读》》》
厦医保〔2022〕38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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