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8 字体大小:[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2858321 

   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指示要求,围绕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更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本局共印发主动公开文件58份,均通过局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共接受依申请公开4次,其中处理结果1件为无法提供,1件为不予公开,1件为不予处理。不予公开的属于已主动公开文件;无法提供的申请为本单位不掌握的信息,已告知其咨询方向。对于属于已主动公开文件的,我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并告知其获取地址;其余无法提供的,我局也已获得申请人理解。

  (二)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围绕2023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本年度在“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医疗救助办法”等重大医保政策方面,充分开展宣传工作,制定政策解读或将其列为领导访谈的重点项目,方便群众更全面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市医保局坚持重大政策文件必解读要求,对涉及面广、群众关切的问题,在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在线访谈。全年共组织领导访谈3次、领导轮值接听“12345热线”4次。截止202312月31日,本年度接受网上咨询32661人次、电话咨询130146人次、现场咨询231984人次。我局本年度承办人大建议6, 承办政协提案6件。承办的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在要求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答复情况均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效果

  为更好地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年初制定医保系统宣传计划,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医保便民措施、医保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监管、药品集采等多个方面进行宣传。一是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5场,共制作播放政策宣传片及小视频70余部,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共刊发150余篇报道,利用图片视频、图标曲线、卡通形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群众更了解医疗保障工作。 二是累计推送近500条推文,粉丝关注量达150余万,累计阅读量超200万。近30条推文阅读量超1万,多条推文被国家、省、市媒体转发,社会效果显著。三是向各级政务信息刊物报送信息近200篇,获评“国家医保局优秀信息直报点”、连续两年获评“全国医保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完善舆情预警机制,与权威机构合作,开展全网“7×24 小时”舆情监测,结合医保重点工作调整近千个监测关键词,增强监测分析的针对性、指向性。全年撰写65份舆情周报、月报和专报。及时落实转办网络舆情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办结网络咨询、电话热线、信访舆情监测收件,12345便民平台接受诉求件近32598件,群众满意率99.9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与信息中心的指导帮助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了规范要求,但是相比其他信息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与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丰富的部门加强交流,切实提升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