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7-18 字体大小:[ ]
 厦门市医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西楼619室,邮编:361012,电话:0592-2891388,电子邮箱:xmzfxxgk@xm.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和省政府办《任务分解表》(闽政办〔2018〕43号)通知精神,始终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42条,公开率达45.46%以上,依申请公开1235条,办结率达100%,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达60256人次,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为推进我市“阳光政务”打造“透明政府”打下坚实基础,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下发了《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符合市、区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并对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及竣工等8类重点公开信息列出公开清单,明确了公开的具体内容,规范了办事指南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强化了办理依据、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的公开。为拓展公开渠道,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坚持通过报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厦门”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对企业投资的项目,核准信息纳入市信用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备案信息实行办结后系统自动实时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市发改委每月按照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各行业口径分析我市分级管理的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通过网站公开。为增强公开实效,市发改委设置栏目链接提示,有机整合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信息。市重点办通过官网及时发布涉及市重点项目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翔安区政府在重点项目专栏下设置“项目审批公开”等子栏目,分别由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和要求时限,对项目审批(核准)、招投标、合同履约、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进行公开。思明区政府及时发布区属重点建设项目名单,逐项公开当月投资及当年累计投资完成等情况。湖里、集美区政府及时核实重点项目统计数据,分类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动态。火炬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等每月定期推送重点投资项目进度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建议。二是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各区各开发区各部门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的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信息,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场所、网站以及其他媒介上同步发布,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办事指南等交易信息及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等内容统一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确保对外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为推进交易和信用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着力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效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后,同时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共享,并实时交互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涉及的信用信息同时交互至厦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托“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同时交互至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有效建立“黑名单”制度,各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黑名单”信息由负责管理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或指定信息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开,同时交互至厦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着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和程序,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为突出公开重点,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七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根据各部门及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为确保便民高效,我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大厅”,分角色提供各项事务办事渠道,并开设“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在线咨询、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为扩大公众参与,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我市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政策出台后,运用客观事实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同时,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着眼受众需求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中心、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的作用,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坚持实时发布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人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公报、政策解读、最新公告、重要会议等政府信息,共设置一级目录18个,二级目录111个,规范编制信息公开索引号,建立起包括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的三级目录框架体系,有效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9大类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上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各区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微博、“区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各区移动客户端在政务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做好各区要闻、政府文件、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按照“1+2+3”总体思路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1”即一个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统一入口,一站式办理;“2”即两个业务支撑基础平台,市级审批平台满足市级审批部门需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3”即三个功能应用系统,围绕审批、监管和服务三大职能,建设审批、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三类应用系统。目前,我市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在福建政务服务网设立了统一申报入口,并实现了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从福建政务网申报的数据会自动派发到各部门审批系统,各部门的审批数据也能够实时上传到福建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打通“信息孤岛”,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同时,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服务标准、审查细则等相关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市在福建省政务服务网部署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985项,事项部署数在全省各地市排名第一,其中1939项政务服务事项达到省网厅三星级以上标准,实现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68%。为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我市市行政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凡可从省或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同时,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今年来我市市行政服务中心在门户网站回应群众业务咨询136人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转办的投诉问题都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三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为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我市研究制定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取号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二维码墙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政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同时对接EMS公司和市智慧审批平台各应用部门,对线上线下嵌入EMS服务的业务模式和流程进行研究和充分论证,完成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智慧审批系统提供EMS服务的系统开发和配置,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推进了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为调整优化进驻部门窗口,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还结合户政业务下放契机,对服务大厅进行综合调整。为更好地加强大厅窗口作风建设,坚持每日对大厅巡查,同时配合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及省市明察暗访等工作。为推进“一窗受理”,在工程建设、企业设立、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出入境、车驾管等领域实行跨部门统一受理,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目前,已在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登记窗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统一收发件和咨询,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报审新模式。申请人在政务中心统一收发件窗口报件后,由政务中心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电子申报材料推送给各审批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发几个审批部门,各部门网上接收、共享申请材料,实时流转,同步办理。统一登记窗口负责日常咨询、协调,报件人在统一窗口咨询、填写协调申请表,统一窗口人员及时协调,无法协调的,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同时代办科为重点项目提供协调、咨询、指导、督办等代办服务,促进审批提速。在质监、商务、食药监、文广新等业务相对独立的领域推行部门内综合窗口受理,市民或法人到单个部门内任一窗口即可完成办理,既合理配置了人力资源,又有效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同时,在建设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电子显示屏实施滚动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信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共部署自助服务机67台,可办理市社保中心的生育保险、社保卡业务,市国土房产档案中心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市公安局的人口信息查询,出入境自助签注,市财政局的非税缴交业务等涉及10个部门的113项便民服务事项。设立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部署34台自助服务设备,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四是不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及改革成效。改革成果清单均第一时间在省网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持续推动深化“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改革。通过采取网上审批、电子证照信息共享、EMS邮寄结果或双向快递、4S店代办、自助机办理、移动APP或微信办理、上门服务、移动支付等多种手段减少群众跑窗口的次数。今年来,各部门又新增推动86个事项升级转换为“最多跑一趟”,76个事项升级转化为“一趟不用跑”,切实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清理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两批共取消审批特殊环节129项(原来共需耗费260个工作日),取消后平均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限缩短约5.5个工作日。同时,对保留的审批特殊环节进行规范,对虽有法律依据,但明显时限偏长,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173项审批特殊环节进行优化压缩。压缩时限共计580个工作日,平均每个事项办理时限缩短约3.4个工作日。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我市制定了《厦门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指导推动我市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为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全市各网站采用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统一的办事指南信息,实现了办事指南信息的规范化和唯一性。同时,办事指南信息的调整、变动都经过审改办审核后才能够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修改对外公布,且办事指南发生变化的事项,均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保障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市行政服务中心还在各个办事大厅设置办事指南二维码墙,各进驻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如有新增、取消或事项名称变更时,均在“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变更当日申报办事指南二维码墙变更信息,确保办事指南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服务标准、审查细则等相关数据的标准化管理及数据联动维护,做到“一口维护、一网展示、一键查询”。目前共有40余家部门制定完成服务提供标准1953份,审查工作细则1383份。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公开规范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各级各部门均能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各区各部门还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各区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大屏幕播放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我市认真开展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的确保渠道通畅。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按照“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并履行签批手续,有效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转发了上级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形成了《厦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和核心要素。项目范围包括公开项目和子项等,核心要素包括信息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依据等。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审改办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公开项目和子项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填写完善了核心要素等内容,同时分解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清单,目前这项工作待机构调整明确后再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各区各部门均能认真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持续完善运行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思明区2018年共进行了20批次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取消行政许可3项,取消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14项、承接1项、调整37项,承接行政许可3项,组织区直相关业务指导部门统一规范街道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实现从权责事项到办事指南的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我市坚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加强分类指导,特别是民众关注的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热点事项,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追责和监督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我市坚持重点检查、突击抽查和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不仅组织检查组到工作较为薄弱后进的市直部门督查督办,还下查一级,延伸到部分区直部门,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对于疑难问题,市区两级共同拿出有效举措,从根源机制上加以解决,有效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同时,为规范处置规程,提高我市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能力,我市修定完善了《厦门市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规程》,力求简明快捷、务实管用,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网评员队伍,及时对网上舆情进行关注和回应,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抗击台风中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 

  (四)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一是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招商引资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多渠道进行公开公示,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公布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应质量、效率、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引导公众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同时,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坚持每日定时、假日无休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厦门网》及时搜集、掌控突发、敏感网络舆情信息,严格遵守“普通舆情关注始末、重大舆情特殊处理”原则,做到发现及时、反应快速、研判准确、处置得当。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认真落实解读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区政府各级单位主要领导坚持“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文件、视频、访谈等各种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8年,市本级举办“在线访谈”47期,发布解读报道6期,图解政策50期;“厦门发布”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141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5条。对相关热点民生政策进行实时发布,并配送图文信息,积极引导正面舆论导向,为市民提供多元化政务资源。三是建立政务舆情检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加强同宣传、网信办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检测收集,发挥信息员、网评员的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处置回应,分析舆情发生的轻重缓急、影响程度,分情况处置回应,及时发布真实情况,严格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切实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检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四是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各级各部门统筹运用部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促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为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我市坚持通过开展实时在线访谈,加强与民众的交流,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各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坚持每月有2名部门负责人分别参与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着重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帮扶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等重点领域,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公开时,各级各部门同步配发通俗易懂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893件,坚持明确解读范围,讲清文件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特色亮点、惠民举措、办事指引、新老政策差异等,坚持用群众语言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2018年3月,我市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市交警部门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多方面多渠道开展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 

  (五)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一是落实公开责任。一年来,我市针对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未能按规定流程、时限和规范文书予以及时妥善答复处理等现象,坚持通过专题会议、岗位培训、下发文件等形式,引导各级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经办人充分认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并出台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办理必须在《条例》等法规框架内,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有效提高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的责任感。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我市针对部分单位在经办过程中对依申请公开流程不够熟悉,不注意痕迹管理的现象,及时下发了《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和《常用示范文书》,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环节要求,建立了登记、会办、答复、寄送、归档等一整套工作体系。在登记环节,确保申请件在2个工作日内登记至统一平台;在会办环节,对复杂疑难及跨部门的申请件,及时与市区法制部门、法院及相关部门会商,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在答复环节,形成由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人、业务处室负责人、部门分管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链,层层审核把关;在寄送环节,留存好寄送单据或相关答复截图;在归档环节,按照“一申请件一档”要求,把所有办理材料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三是形成办理合力。我市建立了行政机关内部沟通协同机制,对于涉及综合性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由公开办牵头相关单位,分析申请内容,明确工作职能,根据“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确定答复单位,确保办理到位。在公开办与各部门之间,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即各单位收到申请时及时向公开办报告,准备好回复材料后,及时和公开办、法制办沟通,回复后及时向公开办备案。四是拓展受理渠道。针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行政机关与申请人的预期愿望存在差距等现象,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均设置网上提交、信函提交、当面提交和在市政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明确其真实诉求。并在每个件办理完毕后,电话和申请人联系,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公开,对不属于公开范围及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五是严格考核评议。坚持把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将依申请答复公开率、争议率、纠错率纳入考核范围,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考核。对未按时录入平台、答复不规范或超期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投诉被查实、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年底考核将予以扣分。同时,加大社会评议力度,对依申请公开服务对象开展回访,将评价权交给群众,市区两级分管领导对考核评议落后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开展约谈。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123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达100%。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人事变动的实际,我们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坚持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至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确保了目标的实现。二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为着力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和网上电子监察,我市建立了“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在线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目前全市90%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即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及以上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依托区级平台建设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在全区街、社区全覆盖,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我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行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2018年市政府网站本级微博、微信共向11597位粉丝推送各类便民信息65条。为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各区政府积极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目前全市基本实现刊登内容入库管理,按时出刊发行,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时代媒体,构建了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各区均与厦门网签订了“民生热议”专栏等合作协议,与台海宽频等新媒体签订了“直通频道”合作协议,不断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湖里区各部门共开设新媒体32个,其中官方有“厦门湖里区”“湖里区教育局教育科”“厦门湖里普法在线”“湖里卫计局”和“文明江头”5个微博;微信公众号有26个,分属于17个部门(或街道),其中有18个微信公众号委托专业媒体公司运营,负责图文编排及日常维护管理。目前,32个新媒体运行情况良好,均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大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坚持办班培训,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每年举办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培训班;坚持岗位轮训制度,每月安排1-2名基层政务公开骨干到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跟班学习。适时由市府办分管厅领导带领政务公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赴兄弟单位进行调研考察和观摩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42条,其中,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29114条,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10028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历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579574条,其中,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443610条,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13600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380条,占6.0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335条,占5.97%;规划计划类信息1534条,占3.92%;行政许可类信息9962条,占25.4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08条,占1.5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39条,占3.42%;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870条,占2.2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559条,占6.5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714条,占4.3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332条,占11.07%。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政府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1.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42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22962175人次。在政府网站开展了254期领导在线访谈,解读涉及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87个民意征集及76个网上调查,配合各部门开展征集社情民意等工作;做好市政府网站英文版内容审核、翻译校对和日常页面更新,共更新发布信息362篇。 

  2.政府公报。2018年,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的主要信息有: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表彰等信息。市政府公报每月15日和30日出版,免费发放到各镇(街)、村居及社区文化活动室、各级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每期发放量达3000多份。各区也出版政府公报,公布辖区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2018年市档案馆累计接受送交纸质版政府信息4947条,电子版4947条。市图书馆累计接受纸质版政府信息4947条,电子版4947条。各区均设立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483人次。 

  4.新闻发布会。2018年我市召开82场政府新闻发布会,对抗击台风、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等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发布。 

  5.新闻媒体。主要通过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海峡导报等各类新闻媒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51条。内容涉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安创城、消费维权等内容。 

  6.其他形式。除各电子触摸屏、大屏幕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外,厦门有线电视信息广场频道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厦门移动数字电视也承担了发布政府信息的功能。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均坚持明确解读范围,对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讲清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特色亮点、惠民举措、办事指引、新老政策差异等。坚持统筹运用部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促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同时,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督查落实,建立政策解读社会评价机制,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厅不定时对各部门进行抽查,视情通报,督促解读工作落实。全年共发布文件解读793条,访谈解读254条。此外,还积极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全面、透彻的解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市、区网信办调整完善网情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措施和流程,加强了市、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到一般舆情能及时处置,重大舆情应对有对策。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的规模、等级、性质,做到及时妥善指挥处置。同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实现内容发布三级把关制,确保内容发布不出现错发、误发等负面事件。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2018年,我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08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54次,政策解读稿发布793次,微博微信回应3449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35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70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065件。当面申请143件,占11.58%;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722件,占58.46%;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370件,占29.9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历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38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429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631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123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已答复1222件。在1222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382件,占31.26%;“同意部分公开”112件,占9.17%;“不予公开”151件,占12.36%;“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79件,占39.2%。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是涉及各单位尚未最后形成结果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共31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历年来我市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19件、提起行政诉讼67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骨干队伍还没有完全建立。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基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一些同志兼顾多项工作,导致疲于应付。 

  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开展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然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条例》要求和省、市有关通知的执行力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定期检查考核,严格考评办法,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结对帮扶、轮训跟班学习、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调研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9142

57957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9142

5581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587

1051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35

773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43

1994

2.网络申请数

722

382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70

182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35

768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82

356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12

49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51

70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90

2923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7

196

行政诉讼数

14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