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5〕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中止时间
1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丙洲店
厦门市同安区丙洲渡仔头里17-101号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11月19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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