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02-03-2024-010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文 号 厦医保〔2024〕62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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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医保〔2024〕62号

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4〕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要求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闽医保〔2024〕53号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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