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23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30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1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县后二店 |
厦门市湖里区县后社113-101号 |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 |
2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卫生所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山顶洋70号 |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9月23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