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12-01-2025-023 主题分类 医保中心发文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医保中心〔2025〕30号
生成日期 2025-04-22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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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医保中心〔2025〕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中止时间

1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县后二店

厦门市湖里区县后社113-101号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

2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卫生所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山顶洋70号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9月23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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