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及《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评估,拟将厦门安宝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9799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1楼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5月8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区域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思明区 |
厦门安宝医院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17-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