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第一批)及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厦府〔2025〕31号)及《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评估,拟将厦门市杏林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9799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1楼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区域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集美区 |
厦门市杏林医院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洪埭路11号 |
市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