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两定类”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工作,规范、简化两定业务系统人员申报,现就定点医药机构医师、护士、药师实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护士、医保药师
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由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库(https://code.nhsa.gov.cn/)(以下简称国家医保信息维护平台)进行维护,不再通过本地定点机构医保业务系统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把各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医保信息维护平台维护的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导入至本地医保业务系统。
二、医保医师
医保医师暂仍要国家医保信息维护平台、本地定点机构医保业务系统2个系统同时维护。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把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信息维护平台维护的医保医师导入至本地医保业务系统。未在国家医保信息维护平台赋码并审核通过的医师,标记为异常状态,无法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三、动态维护
所有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及时做好“两定类”编码的信息申报、动态维护工作,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负责,有变动的及时重新维护提交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未及时维护或信息维护错误的,按规定纳入年度考核扣分。
医保医师申报流程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两定类”编码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联系电话:5390387)。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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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