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怎么办?
这件事不急,但一定要快!
为深入推动失业群体保障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让失业人员医保代缴更贴心、更及时,厦门市医保部门联合社保部门、税务部门,以数据为针、以政策为线,实现“失业即参保、停保即预警、就医码直结、退休免申办”,通过加强数据要素与医疗保障领域的深度融合,为失业群众的“再就业之路”提供坚实保障。
一、数智找人“零”遗漏
1.主动代缴,省心无忧
当您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那一刻起,系统将主动为您办理“失业人员医保代缴户”参保登记,在您安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同步为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医保权益及时接续、全程无忧。
2.贴心提醒,精准关怀
如果您之前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或正在参加居民医保,您将收到社保部门推送的提醒短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同步为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及时办理个人参保停保手续,避免重复参保,以便您更顺利地享受失业保险基金为您提供的职工医保保障。
3.主动护航,服务更暖
三部门致力于通过数据共享与主动服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能及时、顺畅、无缝地享受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保的待遇,让您在过渡时期医疗保障“不断线”。
温馨提示:在申办职工医保退休手续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可同步作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二、就医结算“码”上享
我市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与我市在职职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并无差别。在本市及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免备案,跨省就医购药仅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凭医保码或社保卡在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三、职工退休“免”奔波
在领取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保费的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厦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结养老待遇核定后,通过数据共享,对于符合本市医保退休申办条件的,我市医保部门将直接为其申办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并在办结后主动推送“暖心式”短信提醒,无需群众申报或确认,实现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一趟不用跑”,业务“全链条无感智办”。
划重点!!!
请您在单位停保后至失业保险基金开始代缴职工医保前,及时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因中断缴费导致您的医保待遇受影响。
注意:若您意向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可线上通过闽政通App、电子税务局App等自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若意向参加其他地市医保的,可详询当地医保参保征缴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温馨提醒
领取我市失业保险金人员需注意:
1.当您收到我市社保部门发送的失业人员医保代缴提醒短信后,请尽快办理原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停保手续,以便顺利地由失业保险基金在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如已在我市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可线上通过闽政通App、电子税务局App等自助办理我市医保停保手续;如已在其他地市参保的,详询参保地医保参保征缴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重复参保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3.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基金将停止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故请及时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或医保退休手续,避免因中断缴费而导致医保待遇受影响。
若您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请及时按规定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确保医保待遇及时衔接
您可通过
“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闽政通App等渠道,按照图示路径
自助查询您的医保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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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关注您的医保参保状态
为自己的生活添一份健康保障~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592—12345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