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2-02-2025-001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1-26 |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我市自2016年开始实施职工医保减负政策,已连续多年实施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征收政策,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医保力量。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缴费率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5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6.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8.5%,由个人缴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