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12-01-2025-080 主题分类 医保中心发文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医保中心〔2025〕92号
生成日期 2025-12-04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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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医保中心〔2025〕92号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验收合格,现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后申请恢复医保服务协议且具备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条件的3家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地址

1

厦门敬善堂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305号

2

厦门湖里明承蔡塘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

湖里区江头街道吕岭路蔡塘广场1068号之一至之四(一、二层)

3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顶村村山顶洋70号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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