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75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87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1-12 |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厦医保中心〔2025〕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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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地址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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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药控股福建专业药房有限公司厦门祥店药房 |
零售药店 |
厦门市湖里区祥店二路14号 |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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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古今湖滨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江头分店 |
零售药店 |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西路40号 |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