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12-01-2025-066 主题分类 医保中心发文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医保中心〔2025〕78号
生成日期 2025-09-30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目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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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医保中心〔2025〕78号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持续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契合我市临床实际的病种分值目录库,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落实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及谈判协商机制,就优化我市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目录及DIP动态调整系数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部分病种辅助目录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疾病诊断治疗资源消耗,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婴幼儿、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服务保障,对部分病种增设辅助目录(附件)。

  (一)加强医疗机构婴幼儿收治保障。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鼓励机构提升儿科诊疗服务,一是增设药品分值辅助目录,将以药物治疗为主的“黏膜皮肤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保守治疗”病种住院使用的药品费用纳入药品分值辅助目录,单独计算支付分值,进一步提升参保人用药可及性。二是细化部分儿童疾病年龄辅助目录。将“房间隔缺损:保守治疗”“部位未特指的消化性溃疡:慢性或未特指的,伴有穿孔:保守治疗(含简单操作)”等9个病种(含等价病种组)细化为“1-6岁”“1岁以下”,对机构收治的1-6岁病例仍保留原年龄辅助目录系数;1岁以下病例在“1-6岁”年龄辅助目录系数基础上,进一步提高5%。新增“流行性感冒伴有肺炎:保守治疗”等2个病种“1岁以下”年龄辅助目录。  

  (二)加强医疗机构重症患者收治保障。对“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造成的多发性感染保守治疗(含简单操作)”及主要诊断符合“耐多药”、“广泛耐药”的“肺结核,经显微镜下痰检查证实,伴有或不伴有痰培养: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等14个病种增设重症辅助目录,加强对急危重症病例资源消耗的保障。

  二、完善病种管理

  为纠正编码偏差造成的入组异常,提高入组的合理性、准确性,将等价病种组中的“扁桃体和腺样体的其他慢性疾病:悬雍垂腭咽成形术+鼻内镜下经鼻腺样体切除术”“扁桃体和腺样体的其他慢性疾病:扁桃体伴腺样体等离子切除术”进行合并,分值为142.26,期初权重为0.80。

  三、完善收治风险调节系数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收治保障,在住院DIP收治风险调节系数(L6)中增加传染病收治风险调节系数(L6B),原高龄生育收治风险调节系数记作L6A。调整后,收治风险调节系数L6=L6A+L6B。

传染病收治风险调节系数(L6B)根据医疗机构当年度收治相应传染病占比(Lcr)与全市机构的均值比较加成确定。高出全市机构的均值的,系数加成0.001;每高出0.5%,加成0.001;最高加成0.005。具体计算如下:

  (统计病种主要诊断编码为A15-A19、J65、B20-B24、P37.0)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6年起执行。

 

  附件:增设辅助目录病种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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