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51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63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7-24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地址 |
中止时间 |
1 |
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厦门西安广场店 |
零售药店 |
厦门市同安区西安路46号 |
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 |
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厦门金榜分店 |
零售药店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81-7号 |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