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2-03-2025-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厦医保〔2025〕61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2025〕61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二级医院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请有关医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厦门市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2.部分辅助生殖类项目门诊分值表(2025修订版)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