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02-03-2024-01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厦医保〔2024〕79号
生成日期 2024-08-09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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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医保〔2024〕79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防范医疗耗材各类违规行为,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追溯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2024〕41号)、《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通知》(厦医保〔2024〕39号)、《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公告2023年第22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厦市监器械〔2020〕13号)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试点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全面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全面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以下简称UDI)在使用各环节的实施应用,完成与国家药监局数据库对接和下载更新,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改造,实现UDI条码解析、比对核验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管理。

  (二)实现“两码映射”。实现UDI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映射,推进两码信息在医疗器械产品采购、验收、使用、支付和不良事件监测等各环节的全流程应用,完成医疗机构和医保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建立协同机制。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长期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进度安排

  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UDI信息采集工作。

  (一)2024年9月6日前。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附件1)完成UDI信息采集工作。

  (二)2024年10月31日前。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附件2)完成。

  (三)2024年12月31日前。其余定点三级医疗机构(附件3)完成。

  三、其他要求

  耗材UDI信息采集已纳入医保服务协议及考核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耗材UDI实施应用、信息系统对接及数据采集上传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确保正常医疗秩序的基础上,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加大相关人员和设备等资源投入,着力做好宣传、沟通解释及引导工作,积极稳妥、协同推进耗材UDI信息采集工作。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附件1:第一批完成医疗机构名单.wps
  • 附件2:第二批完成医疗机构名单.wps
  • 附件3:第三批完成医疗机构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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