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19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25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将厦门市杏林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第一批)及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厦府〔2025〕31号)及《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评估合格,并向社会公示,现将厦门市杏林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附件: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