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11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15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3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1 |
厦门思明拯济堂第二中医 门诊部 |
厦门市思明区凤屿路468-3号 |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8月14日 |
2 |
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 有限公司厦门东渡分店 |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0-4号、80-5号 |
2025年3月5日至 2025年9月1日 |
3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东山店 |
厦门市同安区东山路52号 |
2025年3月4日至 2025年4月3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