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09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13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2-28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对近期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5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1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中山店 |
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57号 |
2025年2月1日至 2025年7月31日 |
2 |
厦门市亿民康药店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滨湖二里247号、248号 |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 |
3 |
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巷南分店 |
厦门市翔安区巷南路95-105号、95-106号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6日 |
4 |
厦门市恒永康药店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12-104号 |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12日 |
5 |
厦门敬善堂中医门诊部 |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305号 |
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