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12-01-2025-009 主题分类 医保中心发文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医保中心〔2025〕13号
生成日期 2025-02-28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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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医保中心〔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对近期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5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中止时间

1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中山店

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57号

2025年2月1日至

2025年7月31日

2

厦门市亿民康药店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滨湖二里247号、248号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

3

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巷南分店

厦门市翔安区巷南路95-105号、95-106号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6日

4

厦门市恒永康药店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12-104号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12日

5

厦门敬善堂中医门诊部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305号

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 厦医保中心〔2025〕13号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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