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4-067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4〕86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2-25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同意将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龙山社区卫生所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4〕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中心〔2024〕32号),经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将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龙山社区卫生所作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