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12-01-2025-030 | 主题分类 | 医保中心发文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医保中心〔2025〕39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5-15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将厦门安宝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中心〔2025〕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评估合格,并向社会公示,现将厦门安宝医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附件: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