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9-02-2025-024 | 主题分类 | 政协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厦医保函〔2025〕39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14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函〔2025〕39号
答复类别:A类
农工党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的建议》(第20254134号)由我局会同海沧区政府、湖里区政府、市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接到提案交办后,认真研究,并指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严格答复时限。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委员联系沟通,与协办单位交流探讨,梳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并按照提案答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答复函。
二、措施与成效
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根据提案内容,对我市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并组织到各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征求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我市中医药服务供给较为充足
目前,我市共有27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中医类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覆盖我市9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及性强,可满足群众日常中医诊疗需求。
(二)参保人门诊中医药费用已得到保障
关于“在基层医疗机构遴选部分病种开展‘中医日间病房’,相关的门诊中医药费用参照住院待遇进行医保报销”。我市已实现且保障范围更广。与提案中列举的相关地市遴选少数中医病种,在门诊的中医诊疗参照门诊慢特病方式报销方式不同,我市门诊的中医诊疗待遇保障不限病种,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常用的2500余种中草药(含中成药)、130种中医治疗项目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保障范围,较大多数地市保障范围更广、更加到位。2024年,全市参保人刷卡中医药总费用18.76亿元,其中门诊17.31亿元,占比9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2.09%。
(三)积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我市自2021年起,在住院遴选了11个中医DIP优势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对医疗机构收治病例中中医特色突出、中医治疗率高于50%且检查检验占比不高于同等级医院的中医诊疗病例,在与其对应的西医病种同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叠加10%的分值加成,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诊疗技术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委员提出的在基层医疗机构遴选部分中医日间病种,相关门诊中医药费用参照住院待遇进行医保报销相关内容,厦门实际已突破病种限制,在更广范围实现更全面的保障;中医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已顺利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中医门诊诊疗实际,协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部分门诊中医病种,在明确相关病种诊疗路径、诊疗规范的基础上探索门诊中医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持续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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