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9-02-2025-019 | 主题分类 | 政协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厦医保函〔2025〕28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9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函〔2025〕28号
答复类别:B类
蒋更生委员:
《进一步打通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第20254091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进一步打通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案,组织相关处室进行研究,并按照提案要求拟定答复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一)优化国谈药入院流程
市卫健委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入院流程,缩短入院时间。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总品种数限制。要求医疗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会,针对新落地的国谈药可在每季度基础上随时召开。自新落地的国谈药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及时将国谈药按需纳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做到“应配尽配”,优先选用。并优化库存管理,避免药品短缺或过期浪费。强化“双通道”管理,严格执行国谈药“双通道”政策。
市医保局针对自新落地的国谈药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及时将国谈药按需纳入院内用药目录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绩效点数奖励。同时,在全市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内将国谈药予以单列结算,不纳入开具医疗机构医保预算总额,进一步推动国谈药落地使用。
(二)制定医疗机构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
各医疗机构按照“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的“三定两有”原则,实行预约接待。在市卫健委官网公布我市三级公立医院医药企业和代表接待日相关信息,规范药品进院销售流程,为医药代表、药品进院、开展学术推广活动等提供规范的对接平台。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这一原则执行,确保医药企业能够联系到各医疗机构,及时解决新国谈药落地问题。
(三)加强培训宣传
市卫健委组织国谈药专题培训,邀请临床药师解读药理作用、临床疗效及安全性,帮助医生更好地掌握国谈药的使用规范。推进临床药师介入。鼓励各医院临床药师加强对国谈药的用药指导,通过分析创新药品使用案例,开展科普讲座、病例分享会和学习培训活动,为临床提供精准的药学服务,提高医生对国谈药的认知。加快临床使用。对“双通道”药品适用人群和医务人员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指导,确保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真正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切实提升患者就医购药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国谈药的临床使用仍需进一步推广,部分临床医生对国谈药的最新目录、报销范围及适应症不熟悉,尤其是新上市的创新药。深化临床培训与药学服务,继续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国谈药专题培训,推动医院临床药师深入科室,为医生提供个性化用药指导,提高国谈药合理使用率。市卫健委将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等政策监管,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召开国谈药品进院会议。设立医药企业接待日解答企业问题等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考核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市医保局将进一步优化医保激励措施,更好的推动国谈药的入院使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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