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9-02-2025-014 | 主题分类 | 政协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厦医保函〔2025〕23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
标 题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4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厦医保函〔2025〕23号
答复类别:C类
市体育局:
《关于加强我市“体卫融合:构建健康社区”的建议》(第202540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接到该政协提案的分工后,立即分派相应处室负责办理,并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拟定答复函。
二、措施与成效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坚持“保基本”原则,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一是夯实疾病就医保障。我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区分病种,所有疾病治疗或康复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报销。一个年度内,职工和居民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120万元、60万元。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还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待遇,如重度残疾医疗救助对象不设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达95%,门诊和住院年度救助额度合计达13万元。二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支持参保人与参加福建省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及家庭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医药费用、缴纳居民医保费等,进一步发挥个人账户共济互助作用,提升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明确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规定了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一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是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是在境外就医的;五是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六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运动处方主要是针对个人的身体状况,采取处方的形式规定健身者锻炼的内容和运动量的方法,在国家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我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医保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好全体参保人健康福祉的战略作用。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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