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09-02-2024-012 主题分类 政协
发布机构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厦医保函〔2024〕16号
生成日期 2024-04-16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7 15:01
字号: 分享:

  厦医保函〔2024〕16号

  答复类别:C类

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儿童青少年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社区防治体系的提案》(第20244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该政协提案的分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分派相应处室负责办理,并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拟定答复函。

  二、措施与成效

  (一)统筹做好未成年人就医费用保障

  我市构建起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区分病种,所有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按比例报销。一是实施医保政策倾斜。未成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待遇不受连续参保时间限制,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其他疾病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约为55%、70%,年度综合保障水平达到60万元。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待遇,如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对象不设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达95%,年度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合计达13万元。二是补齐目录外保障短板。推动公益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厦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我市全体参保人不限年龄病史,带病可保可赔,2023版“惠厦保”保障额度提高至450万元,并降低理赔门槛,增加特药数量,新增前沿疗法,如对医保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赔付比例达70%(既往症30%),对个人负担的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既往症30%),进一步减轻儿童及家庭就医负担。

  (二)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且按照统一的编码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对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目前,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主要药品和诊疗项目,如哌醋甲酯、托莫西汀、盐酸可乐定缓释片(限6-17岁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和行为矫正治疗等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满足青少年治疗和用药需求。对于还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感觉统合训练等儿童ADHD康复训练项目,我局将积极向上反映。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医保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医疗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国家、省局统一部署,统筹强化多层次医疗保障功能,及时跟进落实国家最新医保政策,按规定做好儿童ADHD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努力解决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民生保障稳定“压舱石”作用,为青少年身心健康、茁壮成长提供坚实“医”靠。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