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9-09-02-2024-010 主题分类 政协
发布机构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厦医保函〔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4-09
标 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0 10:53
字号: 分享:

  厦医保函〔2024〕14号

  答复类别:A类

市卫健委:

  《畅通“云医保”推动基层“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建议》(第20244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案交办后,我局作为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指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办理,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严格答复时限。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分析存在问题,梳理现状,并根据职能,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可行的应对办法。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为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市医保部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12月出台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保〔2020〕129号),并于次月制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具备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定点机构提供线上续方医保支付,参保人通过“互联网+”医疗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

  (二)推进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服务。制度出台后,我局积极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协调,推进机构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的衔接改造,尽快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截至2023年底,我市14家三级医疗机构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同时,39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

  (三)完善相关医保服务协议。为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医保部门于2021年制定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工作要求,每年修订完善。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机构,在签署《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基础上,再签订“互联网+”补充协议。

  1.机构管理方面,服务协议中明确,机构“应严格遵循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医保协议,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补充协议中也明确“实行与实体医疗机构统一的总额预算、费用结算、考核评价及价格政策和医保规定,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医疗质量、费用总控、诊疗规范等内容已纳入医保协议。

  2.医师管理方面,服务协议明确机构应对医师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对医师用药、符合资质开展诊疗行为等进行要求;补充协议中也有提供“互联网+”医疗医保服务的医师、药师应符合卫健部门相关规定、实名申报、实名接诊及动态管理等要求。通过机构对医师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从业。

  (三)倡导诚信执业提升服务品质。依托“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和“厦门医保定点机构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开展服务协议线上培训,以医保电子凭证授权完成身份认证,参加人员覆盖全市近2000家定点医药机构约4万名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和收费人员。创新结合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扬信用为帆 创文明厦门》等内容,加强对医保服务人员诚信教育并进行线上信用承诺书签署,倡导营造诚信服务氛围。

  (四)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落实。在医保年度考核指标中明确,对“提供‘互联网+’医疗医保服务,医师未实名接诊、违规为非复诊患者提供医保支付服务、未实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或未妥善保管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不合理诊疗”等情形予以扣分。通过将年度质量保证金支付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自觉加强人员管理,主动提升诊疗服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建议中提到“与医保医师签订在线合理诊断、合理用药等服务协议”,旨在强化“互联网+”医保服务人员管理。医保协议管理目标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而医师人员流动性较大,在目前国家医师动态管理成熟的情况下,可通过强化机构管理来实现人员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动相关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推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不断完善医保相关协议文本及考核指标设置,促进机构强化“互联网+”医保服务管理。三是把好准入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为参保人提供更优质、充足的“互联网+”医药服务。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