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9-01-03-2021-003 | 主题分类 | 机关处室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4-19 | ||
标 题 | 待遇保障处 | ||
有效性 | 有效 |
负责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究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支付标准,拟订和完善医保支付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一6:00)
负责人:郑生
电话:285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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