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计划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1.推进按病种收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等改革工作。
2.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改革评估工作。
4.做好新增医疗服务机构项目转报工作。
二、药械采购监管
1.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开展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2.开展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代付结算工作。
3.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管理、药械备案采购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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