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2345医保经办服务热线接到许多居民的来电,询问关于居民医保的政策,比如什么是“待遇等待期”?什么是“两个激励”?这就为您答疑解惑~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
自2025年起
断保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
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保不予报销!
固定待遇等待期:
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变动待遇等待期:
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自2025年起
居民医保设置两大激励政策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
以我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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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3000元。
连续参保激励年限=居民连续参保年限-4
在获得连续参保激励后中断参保的,已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将予以保留,但连续参保年限会重新计算。
零报销激励:
参保当年度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若在获得零报销激励后,当年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激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但不影响已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
以上两项激励机制
独立设置,互不影响
温馨提醒
两项激励仅适用于居民医保;参保身份转换(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且及时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的,可认定为连续参保,但职工医保参保年限不计入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
连续参保激励+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以我市为例,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叠加两项激励金额后,大病保险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
封顶线(50万元)+激励限额(50万元×20%)=60万元
举个例子:刘阿姨是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假设刘阿姨连续参加并按时缴纳了2025年至2032年的厦门市居民医保(即连续参保8年),且已连续5年未报销过,刘阿姨当年度可获得连续参保激励12000元,基金零报销激励15000元,当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527000元。
怎么算的?看这里!
①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激励年限×3000=(居民连续参保年限-4)×3000=(8-4)×3000=12000(元)
②零报销激励=连续基金零报销年限×3000=5×3000=15000(元)
③激励后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封顶线+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500000+12000+15000=527000(元)
假设刘阿姨继续参保,在她连续参保的第9年,使用到了之前的零报销激励金额,当年度大病保险实际报销金额为51万元(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原封顶线为50万元)。
那么在刘阿姨连续参保第十年当年度,连续参保激励提升至18000元,零报销激励清零,当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18000元。
怎么算的?看这里!
①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激励年限×3000=(居民连续参保年限-4)×3000=(10-4)×3000=18000(元)
②激励后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封顶线+连续参保激励=50万+18000=518000(元)
假设刘阿姨在连续参保后的第11年停保,于第12年重新参加居民医保,那么刘阿姨当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仍为51.8万元(此前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仍可保留),但连续参保激励年限将重新计算。
请市民朋友们
保持连续参保并按时缴费
为自己和家人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