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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学生,请收下这份专属医保攻略!
发布时间:2021-08-18 【字体:

随着各位童鞋们

花式晒出录取通知书

大学生活即将开启

在大学生活中

有一项保障不可或缺

那就是大学生医保

今天

医保小哥就来跟大家聊聊

大学生医保那些事儿

一、哪些同学可以享受厦门大学生医保?

1.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本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二、新入学的大学生什么时间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1.新入学的大学生应在当年9月至10月份由学校向税务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在11月底前缴纳医疗保险费。

2.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40元

温馨提示:

1.除新入学的大学生,各高校参保大学生,每年6月份由所在学校将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统一上缴到税务部门。

2.困难大学生、本市户籍特困、低保、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等救助对象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 

三、大学生医保待遇如何?

大学生在高校所在地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以在厦门市高校大学生为例,参保大学生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刷卡或扫码结算。

具体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见下表:

                        

四、哪些情况可以使用大学生医保进行报销?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厦门医保现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销: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假期、休学、实习、见习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

2.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停机、社保卡挂失、新参保并按时缴费且非本人(或监护人)原因未及时制领卡或其他外部技术性等原因导致无法用社保卡刷卡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3.因病情需要每月超医保规定的门诊就诊次数或其他按医保有关规定需要参保人先行垫支后审核报销的医疗费;

4.参保人因参保身份变更停保,续保后次月缴费到账或是因征收机构原因延迟缴纳医保费而导致不能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经审核,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

5.城乡居民(含大学生医保)在新医保年度开始后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在次月缴费到账的前提下,其参保申报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申报后次月未到账的,从到账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

6.急性病或危重病紧急救治的医疗费;

7.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

五、报销有时限吗?

1.参保人在上一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须在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申请办理;

2.新入学学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限截止到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

3.因学校登记延误、银行托收、征收机构信息延误等非参保人个人(或监护人)原因而导致参保缴费延误,经审核确认并纠正,医疗费报销申请时间已超过医疗费报销规定期限的,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应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详细报销事宜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