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大好事
但小哥收到很多后台留言
表示对于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还有很多小疑问
今天
让医保小哥带您详细了解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那些事儿
早在2017年8月,厦门市就正式启用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异地就医备案或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后,可在备案地市或省份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21年4月15日起最新相关规定如下:
一、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市或省份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符合条件的常住异地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取消备案医疗机构三家、零售药店一家的限制,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
三、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如无法直接刷卡结算需回厦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并按厦门市医保现有规定办理报销。
四、已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无法即时刷卡结算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厦门市线下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五、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原则上自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
如何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https://fuwu.nhsa.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相应省份或统筹地区查看是否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一定要先备案!先备案!先备案!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哪些人员能办理备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
4、因病确需转往厦门市外住院治疗的人员(转外就医)。
二、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
三、去哪儿办理?
1.线上办理
渠道一:“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渠道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温馨提示:此备案提交后,需等待至少2个小时以上的时间,由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完成审核。)
渠道三: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渠道四:闽政通APP、“i厦门”APP
2.线下办理
参保人可前往市、区医保中心前台、各三级医院医保服务站经办窗口提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进行业务办理;或至e政务自助终端设备自助办理备案。
三、因病确需转往厦门市外住院治疗的人员需至厦门市三级医院咨询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温馨提示:
1.社保卡卡号为3502开头的不允许备案登记,请及时更换社保卡。
2.住院期间不可同时去门诊就诊,否则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3.持第三代社保卡(市民卡)的参保人,因各地市医疗机构读卡器尚未全部升级为支持第三代社保卡,如无法异地就医刷卡结算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厦门市线下各医保1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4.于国家医保平台提交备案后,需等待至少2个小时以上的时间,由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完成审核方可生效。
5.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按我市现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详细报销事宜可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学会了吗?
快快收藏这份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攻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