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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库”集结,“引智”专家!厦门推进医保共建共治
发布时间:2020-04-26 【字体:

你知道吗?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决策和监督

提升医保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厦门市医保局建立两大库” 

引进专家资源

聘请社会力量

凝智聚力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体系建设

快和小哥一起来看看!

 

Q:什么是“两库”?

A近日,厦门市医保局出台《厦门市医疗保障专家聘任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建立“专家库”“社会监督员库”两大医保“智库”将专业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优、责任心强的医保及医疗专家和热心医保事业的各界人士纳入其中,发动社会力量为医保事业建言献策,共同参与医保监督

两大医保“智库”是我市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构建“一点两库,三函四化”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助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外部引擎”。

 

Q:哪些人可以入选医保专家库?

A:专家库入库专家实行遴选制,由医疗保障部门从医药机构、高等院校、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遴选专家。入选者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

 

Q:医保专家库如何产生

A:专家入库主要采取主动邀请、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等方式:

(一)医疗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可直接入库;

(二)符合厦门市医疗保障专家聘任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专家本人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也可由单位征得专家同意后推荐,申请材料准备完整后报医保经办机构。

 

Q:入选医保专家库后需履行什么职责?

A:(一)根据需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调研等事宜,提供修订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的专家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协议评估工作;

(四)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咨询;

(五)协助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审核工作;

(六)开展定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医疗行为合理性、必要性评估等工作;

(七)对参保人员在定点服务机构就医的诊疗方案及相关诊治行为进行审核,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具有争议的问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专家意见;

(八)对参保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专业服务和专业支持

(九)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工作;

(十)医疗保障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Q: 什么是社会监督员?

A: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公开选聘和定向特聘,自愿参与厦门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的人员。

 

Q:社会监督员是如何产生的?

A:社会监督员的选聘分为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两种方式:

(一)公开选聘。申请人根据医疗保障部门所发布的聘请信息,通过有效方式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由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政策水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情况审核选聘。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聘请。

(二)定向选聘。由市人大、政协、纪委或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社会监督员若干名。

Q: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A:(一)监督定点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等情况;收集、反映、转递对定点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监督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工作效能、服务质量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医保队伍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收集、反映、转递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监督事项。

 

Q:社会监督员需具备哪些条件?

A:(一)认真学习和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协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合理、公正行使监督权;

(三)宣传医疗保障部门职能、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对医疗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和协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行为予以警示、勇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