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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2024年度年终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字体:

各参保人员:

  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省医保系统2024年度年终结转工作,省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31日21时起统一关闭全省医保对外服务信息系统,届时将暂停医保待遇结算及线上、线下各项医保业务办理,为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结转时间:2024年12月31日21时至2025年1月1日8时。

  二、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若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自系统恢复之日起,凭收费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及医保码(即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账、补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四、参保人员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就近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五、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医疗保障相关信息: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

  2.登录“福建医疗保障”、“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ylbz)等

  3.e政务自助机

  4.咨询电话:0592-12345转医保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