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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拟将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字体: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1〕37号)及《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按流程评估,拟将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9770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1楼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区域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同安区祥和三里38号

  符合厦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承担家庭医生签约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2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338-7号

  符合厦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承担家庭医生签约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