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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居民医保新一轮集中扣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字体:

厦门医保参保人:

  居民医保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影响参保人待遇,为避免参保人因个人疏忽未及时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参保人可于3月底前通过“闽政通”、“i厦门”或“厦门税务”APP自行缴费,也可以办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税务部门将在3月底前对已办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但尚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进行新一轮集中扣费,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