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1〕37号)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医保规〔2021〕3号)等文件,经基础信息核查及综合评估,拟将厦门泰康之家鹭园康复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8993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1楼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分组 |
名称 |
地址 |
1 |
二级 |
厦门泰康之家鹭园康复医院 |
厦门市同安区通福路997号1-1号楼 |
2 |
厦门卓亚口腔医院 |
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298号101室、301室A单元、401室 |
|
3 |
一级 |
厦门湖里肛泰医院 |
湖里区江头街道江华里59号负一层至五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