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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厦门思明明承中医门诊部等7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字体:

厦医保中心2020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管〔2018〕105号)规定,同意厦门思明明承中医门诊部等7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