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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字体:

我局自2019年3月份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厦门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和《厦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将法治思维、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以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法治工作重点,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章立制,强化主体责任

我局属新组建机构,医疗保障管理的相关制度亟待完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能力,适应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的局面,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制审查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等多种举措,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直属分局、市医保中心(下称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法制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我局基金监管和执法行为;二是建立法制员制度,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法制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确定一名具有法制意识、文字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的法制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法制工作,构建医保系统一体化的法治工作格局,提升我局法制工作效率;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吸收法律专家、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我局涉法事务处理能力。

(二)规范文件管理,确保依法决策

今年以来,国家、省、市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时开展清理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以及与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新制定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平竞争清理及审查的工作部署,全面清理2017年1月1日以前,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共清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268件。经过清理,均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为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下发《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至各部门,要求各部门对照要求执行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制定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我局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三)严格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医保

一是按照国家及省里部署开展医保专项反欺诈行动,具体整治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保服务人员、参保人或持卡人以及医疗救助方面等违规行为。以制度为纲,借助人脸识别、监控“天眼”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案件线索。2019年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案,抓获跨省犯罪嫌疑人81名,严厉打击了医保领域骗保行为;二是落实高效便民的行政原则,以推进“放管服”为出发点,抓好经办,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受理流程,线下全面实现“一窗受理、一号办结”,线上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12个医保业务事项“最多跑一趟”,其中9项“一趟不用跑”;三是主动与司法局对接,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厦府办〔2019〕85号)部署,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相关材料,报告我局当前执法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突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按照依法治市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根据我局职能梳理普法清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与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对接,在党建下社区活动中加入一部分法制宣传内容,在业务宣传工作中,加入部分社保法、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医疗保障宣传册6万余份、宣传海报5000多张,设立展板百余个,开展政策下社区活动15场,播放宣传视频10余个;二是紧贴时事,结合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根据市政法委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加强扫黑除恶的法制宣传。同时依照医疗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规划,做好我局社会信用体系的宣传工作。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为切入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医保网站等多种新媒体形式,做好医保领域扫黑除恶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宣传3期;三是积极参与各类学法活动。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要求,组织全局在编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本单位公务员参考率100%,考试分数均在90分以上。党组成员落实中心组集中学法制,集中学法两次。通过举办法制培训讲座、开展普法竞赛及下发法制培训资料至各业务处室、科室等形式,加强内部法治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开展法制讲座两场,累计培训227人次。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建设法治厦门是全市上下的共同使命和责任担当。我市正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在2020年我局将继续对标对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及创建指标体系,以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工作抓手,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推行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社会保障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机制和政策实施后的反馈机制,及时修正不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二是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解决我局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证管理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三是尽快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同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对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加快建立健全联合惩戒、信用承诺、重点人群管理、“红黑名单”等相关制度,推动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系统继续开展法制培训,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宣传员”的理念,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法中的责任。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目前时常发生的侵权投诉、信访、行政争议,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新媒体以生动形象,贴近实际的宣传内容,开展医保法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