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0〕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管〔2018〕105号)规定,同意厦门翔安明德综合门诊部等7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