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人,请注意!
我市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期进入倒计时
将于2025年12月26日截止
这通参保提醒来电千万别拒接!!
给“老己”一份医保的温暖!
在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内(2025年10月22日至12月26日)缴费且连续参保的人员,可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将无法享受连续参保相关激励,还可能因中断参保,而面临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们
请及时缴费并连续参保
避免产生待遇等待期
享受完整的保障周期与连续参保激励
如何参保缴费?
通过微信App、支付宝App或i厦门App一键扫码快捷缴费,支持自行办理或委托代办。

(打开App扫码图片,直达参保缴费界面)
也可通过闽政通App、电子税务局App自行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地为全体居民提供可靠保障。参加基本医保,不仅能享受门诊、住院、生育医疗、“双通道”药品及大病保险等广泛待遇,实现医疗费用的有效分摊与大病救助,更能从根本上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切实维护每个人的健康权益。
2026年居民医保费财政补助提高:
2026年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12月26日。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维持每人每年450元不变,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30元至每人每年830元,达个人缴费的1.84倍,年度综合保障水平达60万元,以较低的征缴收入保障了较高的医保待遇。
值得提醒的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请参保人员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放宽居民医保参保户籍限制:
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及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父母、配偶,若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可依法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财政补助标准和医保待遇。
在校学生有“医”靠:
在厦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无“起付线”,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减轻学生群体的就医负担。省内就医免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不降低报销比例,且备案地、参保地可双向刷卡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学子求学期间的医疗保障。连续参保的我市高校新生,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2026年度保费后,待遇享受期从2025年9月1日起算,实现入学即保障无缝衔接,护航学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