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刚过
千里共婵娟,健康共守护
本期让我们一起学习
福建省【家庭共济】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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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保守护您与家人的安康
参加福建省内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参保状态需为“正常参保”)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至家庭共济账户,并添加参加福建省内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近亲属(参保状态需为“正常参保”)为共济账户成员。
注意:家庭共济账户创建成功后,账户成员可自愿将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所填报的金额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所有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含本人)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下列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缴纳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
注意:不予支付的范围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
1.代缴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员线上通过“厦门医疗保障”“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闽政通App(医保服务)等【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功能,为省内参保人员完成代缴登记的,在本人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为已登记代缴人员完成居民医保费代缴(支付顺序为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福建省家庭共济)。
2.就医购药结算
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结算时,可以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进行支付,当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将自动按照医保钱包、省内家庭共济顺序进行支付。
1.先划拨,后使用!
如果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后,未向家庭共济账户内划入资金,那么家庭共济成员在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时,依然无法成功使用家庭共济成员的医保账户余额。
2.及时清理重复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也将影响您的医保待遇,请及时清理您的重复参保关系哦~
您可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或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服务”模块,找到“家庭共济”选项。
闽政通APP
“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点击办理页面左下角的“管理家庭共济”,并按照图示,点击“共济账户划拨”,在【共济金额划拨】模块中输入需划拨的金额,点击保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