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市医疗保障暨基金监管工作会议于1月17日举行,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系统回顾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改革发展形势,全面部署2025年工作,并通报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
会上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花育明
作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纵深推动医保支付、定点规划、基金监管、药采价改、经办服务及多层次保障体系“六位一体”系统集成综合改革,靶向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问题,逐步形成保基本民生、保企业发展和保基金安全的极具特色的医保现代化治理之路,得到国家医保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厦门经验”。
会议强调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全市医保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医保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医保改革,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支持“新的”、挤掉“虚的”、打击“假的”,统筹基金安全和赋能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做出厦门医保更大贡献。
一要优化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参保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居民医保连续参保、零报销激励和等待期约束政策,贯彻落实好我省即将出台的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切实发挥新机制促进全民参保作用。优化在校生参保机制,完善多元线上缴费渠道,推动一键扫码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提升参保工作便利性。
二要健全完善“1+3+N”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持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慈善捐赠为辅助、公益补充医疗保险“惠厦保”为拓展的“1+3+N”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形成医疗保障合力。
三要完善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进一步赋能医药机构健康发展。推动DIP2.0版分组方案在我市高水平落地,健全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特例单议、预付金、意见收集反馈、协商谈判、数据工作组等五大配套机制,促进共治共享。积极探索推进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绩效管理新机制,将医保基金使用评价绩效植入医保付费领域,以支付杠杆破解大检查、大治疗等医改顽疾,推动医院回归公益性、走向价值医疗和高质量发展。
四要坚决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夯实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构建完善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协同推进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配合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着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护航群众就医用药安全,守好群众“救命钱”。
五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秩序。继续深化国家价格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五大机制”,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提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
六要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医保战略购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械集采工作,落实国家、省际及省组织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采。强化与卫健、药监部门联动会商,督促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提高订单响应效率,加大力度推进集采进基层、进民营医疗机构、进药店。
七要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惠民利企作用。继续推进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费用结算、待遇享受流程,实现转移接续“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拓展一批医保服务线上联办、“一站式”办理,优化“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系统功能。按照全省乡村两级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规范,加强下沉基层医保服务流程和标准的规范统一,持续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延伸。扩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站数量,方便群众“就近问”“顺便办”,巩固拓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扩增医保台胞服务站数量和公证服务“院内直办”站点,优化“医保+公证”线上服务路径,持续优化台胞医保健保融合服务模式。拓展优化医保码、移动支付全流程就医购药服务,提升医疗机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扫码率,推动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年底前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跨省共济使用。
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及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驻局纪检组相关负责同志及市医保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各区医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及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药械配送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