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非常感谢蒋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蒋副局长:
医保断缴应及时续缴,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应在3个月(含)以内及时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连续,中断月份计入连续参保时间,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天南星(网友):
我现在失业了,暂时没找到工作,目前医保是断缴状态,应该怎么办?
蒋副局长:
外地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10万元,叠加基本医保后,综合保障水平达到12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宁静致远(网友):
请问外地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与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一样吗?
蒋副局长:
灵活就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医保中断缴费,应及时补缴,避免影响医保待遇。已参保人员因银行余额不足,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i厦门”“闽政通”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补缴。
蒋副局长:
可以。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包括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心想事成(网友):
我是香港居民,30岁了,现在来厦门居住,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厦门职工医保吗?
蒋副局长: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当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杨女士(网友):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主持人:
好的,谢谢蒋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蒋副局长: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实际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备申报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资格,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方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一是实际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年;
二是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主持人:
那么,外地户籍人员在厦门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是否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蒋副局长: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正常待遇的75%支付;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的,按正常待遇的100%支付。所以,请参保人员注意保持参保的连续性,如有中断参保,要及时在3个月内进行补缴,否则连续参保时间将重新计算,影响待遇享受。
蒋副局长:
《职工医保细则》进一步完善医保连续参保机制,医保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也就是说,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标准是根据其医疗费用发生时参加基本医保的连续时间来确定的。
主持人: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蒋副局长: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
线上可以通过“厦门税务”“i厦门”APP的“税务社保业务”模块、“闽政通”APP的“i厦门”模块等进行办理。
线下可以带身份证原件、厦门市居住证原件到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办理。
蒋副局长:
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档次分7档,分别是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
蒋副局长:
根据《职工医保细则》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7.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9.5%,由个人缴纳。为减轻医保缴费负担,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减负范围。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主持人: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厦门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蒋副局长:
我市出台的《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细则》”)全面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蒋副局长: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主持人:
首先能否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哪些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呢,谢谢!
蒋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厦门市医保局副局长蒋更生。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的邀请,很高兴今天在这里为大家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为了便于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政策,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蒋更生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的有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